一、机构编制:编制6个,设科长1名,副科长1名,工作人员4名。
二、机构职能加强企业的跟踪服务,促使落户企业税源落地;促进各类企业增资扩股;企业节能降耗、存量地产、科技创新等;接受企业的意见、建议和投诉;政府各类政策落地;协调企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;研究和制定开发区专项扶持政策。
三、岗位职责
1、配合区建交委做好建设项目设计文本审核意见工作;
2、配合区规土局做好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意见征询工作;
3、配合区发改委做好重点工程实事项目做好跟踪服务工作;
4、配合区发改委办理企业建设项目等立项预审工作;
5、配合市场监管局办理工业厂房办理住所登记征求意见书的工作;
6、办理开发区内非104地块企业股权变更、新建(改扩建)项目等的一事一议工作。
7、搭建好辖区投产企业与松江区各政府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平台,对接区发改委、经委、科委等部门;
8、负责接收落户企业的各种投诉、意见和建议,督促开发区相关部门协调处理,并负责将处理意见回复给企业;
9、负责收集各类与落户企业相关的政策法规信息,并向落户企业加以宣传,同时提供相关政策的咨询;
10、负责收集各级政府的各类产业扶持政策,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地工作;
11、负责区委区政府开展本区本年度各类奖项评选工作;
12、负责安排人员定期走访企业,了解企业发展状况,增强与企业间的沟通;
13、办理企业赴台申请预审工作。
14、配合区经委推进企业节能降耗等相关工作;
15、配合区经委推进企业(重点)技术改造项目等申报工作;
16、配合区经委推进开发区内产业结构调整等相关工作;
17、配合区工业用地管理协调工作组对区内存量地产股权变更、权属转移、出租许可等事项预审工作;
18、配合区发改委推进开发区内节能减排类工作;
19、办理企业柴油采购申请预审工作。
20、配合推进开发区内G60科创走廊相关工作;
21、配合区科委推动开发区内科技创新及品牌创建工作;
22、配合区经委开展企业的产学研项目申报工作;
23、配合区经委企业设立研发中心的申报工作;
24、配合区科委推动开发区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工作;
25、负责推动开发区内企业各类项目的预审及申报工作。